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粤松院招〔2016〕2号关于做好2015级新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6年03月04日 00:00 访问量:

各教学系:

为做好2015级新生专业调整工作,根据《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新生专业调整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,请做好以下工作。

一、统计可调整专业及学位数

各教学系根据本系学位情况,对可调入专业及学位数进行统计并报招生办,招生办汇总各教学系可调整学位数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。

二、组织新生进行专业调整申请

根据招生办公示的可调整专业及学位数,各教学系组织2015级有专业调整意向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进行专业调整申请。

申请条件为:1、第一学期期末总评成绩位列班级前5名;2、因身体疾病或外力等原因造成,不适合就读原录取专业者;3、第一学期,外语单科成绩位列班级前5名者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教学系填写《2015级新生专业调整学位数统计表》(附件1)。此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稿于3月1日前报招生办,招生办将对数据汇总进行公布。

(二)教学系组织2015级符合条件的新生填写《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新生专业调整申请表》(附件2),该表由新生填写,教学系保存留底。

(三)教学系汇总新生专业调整申请信息,并将数据填入《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新生专业调整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3)。此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稿请于3月7日前报招生办,招生办将汇总相关数据并报学院审批。

(四)相关电子表数据请报至招生办,电子版发至QQ:105898033。

附件:1. 2015级新生专业调整学位数统计表

2.学院新生专业调整申请表

3.学院新生专业调整申请汇总表

学院招生办

2016年2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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